更新时间:2022-10-13 浏览次数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2021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